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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禁止建设重污染项目

发布日期: 2014-09-10 16:19 信息来源: 信息日报

 

     昨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省市人大监督重点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工作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表示,“四河”流域涉及的所有县区人大常委会尽快出台开展第三方评估的实施办法,年内要完成对当地流域水污染情况的第三方评估。
会上,省环保厅厅长李清作了《关于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小东江污染整治情况》的工作汇报。据透露,下一步广东省将按有关规定对广佛跨界区域、茅洲河和练江流域实施限批,除入园项目外,禁止建设重污染项目。
     对于备受关注的广佛跨界区域河涌,省环保厅要求广州市2014年要全面开工整治石井河、流溪河、白坭河等16条广佛跨界河涌,佛山市要全面实施第一批重点河涌“一河一策”整治计划。据了解,去年以来广州完成了广佛跨界区域16条河涌的整体方案设计,部分重点河涌整治工程已陆续开工。
为了落实省环保厅的一系列要求,粤东西的地市要参照广佛跨界区域的做法,实施“河长制”,由各级政府负责人担任重污染河涌的“河长”、“涌长”、“段长”,纳入其政绩考核,各地每半年将整治进展情况报省环保厅。